罗湖法院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暴说“不”
社会能见度
2023-11-28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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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本应该是温暖的港湾,却变成了造成伤害的“隐秘角落”。 20年前,当谭女士满怀憧憬走进婚姻时,她一定没有料到,有一天自己和两个不满16岁的女儿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在派出所向谭女士的丈夫何先生出具《反家庭暴力告诫书》后,谭女士及两个女儿的遭遇并没有得到改善。“家暴就是违法”,今年6月,谭女士终于鼓起勇气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2021年《民法典》将禁止家庭暴力写入法典,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勇敢得到回应,是罗湖法院家暴案件审判中秉持的宗旨。2023年1月至10月,罗湖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26宗,其中支持17宗,经调解或心理疏导介入案件后撤诉5件。

合理分配举证,签发保护令保障权益

“他一不顺心就打女儿、罚跪,不让睡觉......”谭女士回忆起精神及肉体上遭受的折磨依旧心有余悸。三年来,她并不是不想带着女儿逃离丈夫的魔掌,而是不知道该如何求助。

“虽然法律为反家暴提供了‘尚方宝剑’,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如何有效取证是他们面临的难题之一。”罗湖法院栾媛法官介绍,“司法权是一种裁判权,如何做出裁判,取决于申请人的举证情况。”

在罗湖法院对何先生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何先生提出了复议,辩称“打孩子是教育孩子,打孩子的行为没有违法,不构成家庭暴力”,那么,家长打孩子就是合法的吗?

结合谭女士提交的多份报警回执、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医院对女儿出具的心理疾病诊断证明,栾媛法官适用民事诉讼的优势证据标准,根据逻辑推理、经验法则作出判断,降低谭女士的举证要求,认定何先生存在殴打女儿的事实,驳回了何先生的复议申请,要求何先生禁止对谭女士及两个女儿进行接触、骚扰、跟踪及言语威胁。这场纠缠不休的家暴方被终结。

分手后遭威胁,织密反家暴防护网

2023年2月10日,罗湖法院发出了全市首份在恋爱关系中人格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谢女士向刘先生提出分手后,刘先生开始对谢女士进行纠缠、骚扰、恐吓、威胁,同时散播谢女士的谣言及隐私信息,严重影响谢女士的正常生活。罗湖法院当天便受理,并支持谢女士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近年来,在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情形屡见不鲜,不仅出现于家庭婚姻中,也会出现在恋爱关系中,而此类受害人并不属于《反家庭暴力法》中的“家庭成员”,不便直接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了弥补这一局限,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扩大到婚姻关系解除后的保护和恋爱分手后的保护,实现对婚恋关系中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新法的护航,为受害人撑起避险之伞。若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要求,可对被申请人依法制裁。在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刘先生仍通过微信等方式发送过激言论,发布侮辱谢女士的信息,漠视司法权威,因此罗湖法院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罚。

处罚已经做出,威胁仍未停止。刘先生在受到处罚后一个月内依旧严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触犯刑律,公安机关对刘先生依法实施逮捕,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力度,关乎司法权威。对于严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罗湖法院“重拳出击”,对被申请人实施罚款、拘留,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层层保障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格执行。

建立“绿色通道”,多方联动防止家暴

家庭暴力的出现往往伴随着施暴者或受暴者的心理健康问题,如何给予双方司法庇护成为罗湖法院考虑的又一重要因素。2021年10月,李女士向罗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其长期受到丈夫周先生殴打。周先生收到法院传票后情绪激动,甚至在庭审中大吵大闹、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离婚纠纷可以不着急判决,否则会激化当事人的矛盾,一定要先解决当事人情绪上的问题,给周先生做心理疏导,找到问题的症结。”鉴于周先生情绪过激,承办法官栾媛经过分析后当机立断,请心理咨询师给周某做了心理评估与疏导。

在家事案件中引入心理咨询制度,是罗湖法院家事审判的一项重要而有效的举措。该制度通过心理咨询师专业的心理疏导与审判的有机结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矛盾,对加害者进行心理评估,给法官断案提供参考。

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心理疏导工作,周先生开始意识到自己实施家庭暴力的错误,并承诺不再殴打李女士。经过背靠背做工作、面对面调解,当事人最终同意以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共同抚养孩子成长。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李女士这样勇敢站出来,可能还有一些家暴受害者在忍受不为人知的煎熬。她们或许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武器,这就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法工作。”

反家暴如治病,最好的“治疗”是防患于未然。家庭暴力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仅凭法院一己之力远远不够,离不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携手解决,也离不开配套机制综合保障。

除了与妇联、民政、公安及社区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在发现家暴苗头、遏制家暴行为、延伸心理疏导等方面形成合力以外,罗湖法院还将反家暴普法宣传作为“菜单式普法”的重点内容。2023年以来,罗湖法院反家暴主题普法讲座每季度都被社区“点单”。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人身保护令的不断完善,社会各界的积极关注,回应了家暴受害者和社会长期以来的呼吁和期待。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石,只有用坚实的法律之盾构建防御城墙,才能让家庭暴力无处遁形,让家庭港湾重拾温暖。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郑裕虹